今天我们来搞懂两个概念:终结本次执行,简称为中本和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是指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当中,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用尽其他的一些执行措施,仍然无法执行结案或者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又没有完全履行的情况之下,法院依照职权或者是经过申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
执行终结简单的说就是执行案件的彻底结束,执行案件就没有了。下面几种情况是执行中介的根本原因:第一是申请人主动撤销了执行申请。第二个是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了。第三是执行人被执行人死亡又没有遗产的。强调的是执行案件的彻底的消灭以后就不会再有执行了。根据法律规定,案件终结执行之后,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口供执行的财产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是不受执行时效期限的限制的。
陹1、终结执行程序后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吗
法律分析:终结执行程序后,可以重新申请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再次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1、恢复执行申请书;2、原执行依据副本;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终结执行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法律主观:终结执行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如果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执行异议申请书4、申请人没有提出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法官可以写出终结执行裁定书吗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执行异议申请书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执行异议申请书篇1异议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住所地:※※负责人:※※,职务:行长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执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有限公司设立在异议申请人处的质押保证金账户3※※3解除冻结措施。